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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保证保险制度

2023-03-25来源:杭州房产网正文:山东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保证保险制度

为作好“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确保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依法必须获取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工程款支付借贷的,建筑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现金、确保保险或银行保函任一形式缴纳。

根据规定,投标保证保险的确保金额不得多达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确保保险期限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支付的保险费必须由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履约保证保险的确保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10%,确保期限应该覆盖合约誓约的工期。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证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证期限应该与缺失责任期一致。工程款缴纳保证保险的确保金额由承发包双方在合约中誓约,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保证期限应该覆盖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周期。

《意见》的出台,一方面将贯彻减低现金流占压,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实现有效减负;另一方面,规范了建筑市场确保保险制度,企业依赖确保保险等金融工具,可有效提升合同遵守率,推展建筑市场身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