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6来源:杭州房产网正文:安徽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管理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出来”改革进一步唤起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出来”改革交会有关工作的通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实施备案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我省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制订并在皖事通办平台及本部门网站发布建筑业企业办理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的办事指南、实行表格及相关内容。
三、备案企业应递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并承诺对所获取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管理。
四、备案企业获取相关信息后,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该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已完成备案手续获得资质证书并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即可接续施工劳务作业。
五、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应强化建筑施工劳务企业市场不道德监管,健全建筑劳务用工监管信息平台,实施作业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确保建筑专业作业队伍稳定。
六、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融合本地实际,作好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备案管理与《安徽省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交会工作。
联系电话:0551-62871504 62871513(传真)
2021年8月13日